“皮革化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“招聘实验室主任公告

点击数:10672013-03-21 14:28:29 来源: 四川大学 皮革化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
        四川大学皮革化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,源于1921年燕京大学皮革系,始建于1952年,1957年开始招收研究生,1982年获硕士学位授权点,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权点,1988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学科,1993年被列为国家专业实验室,2000年获批准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。是国家“211工程”、“985工程”重点建设学科,拥有教学与实验用房8300平方米。主要研究方向有:鞣剂鞣法与鞣革机理、植物单宁化学、皮革组织学与皮蛋白质化学、皮化材料、皮革机械与计算机控制、清洁化制革新技术、现代皮革分析检测技术。已承担多项国家重大(重点)项目,在应用基础研究、科技成果开发转化等方面硕果累累,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制革化学与工程专业人才、知名教授和学者。
  根据教育部教技函【2012】77号文的规定,依照《高等学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为保证“皮革化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”的持续发展,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,形成有特色的优势科研方向,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皮革化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。
  一、 招聘岗位
  重点实验室主任:1名。
  二、应聘条件
  1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  2.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、博士学位及相应科研工作经历。有博士后工作经历、掌握相关理论和实验研究工作者优先。
  3.能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和动态,对实验平台建设、学术研究方向有整体和长远构想。
  4.独立科研能力强,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公认的学术成就。
  5.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,乐于奉献精神;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,身体和心理健康;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。
  6.全职工作。
  三、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

  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,对实验室的行政工作、科学研究、学术交流、资产财物和人员等实行统一管理。
  1. 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日常业务工作,做好实验室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  2. 协同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,近中期目标,组织制订具体的建设计划,并对计划的实施全权负责,定期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。
  3. 组织和协调实验室的科研工作。
  4. 积极推动和组织实验室的学术活动,促进实验室与国内外高等学校、科研单位和企业单位的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。
  5. 对实验室人员的科技工作和学术水平进行评议,并对实验室人员的晋升、奖惩和调整提出建议,注意吸收和培养人才,努力建设一支多学科交叉、结构合理,团结奋斗的研究技术队伍。
  6. 组织制定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原则,领导全室人员认真执行规章制度,建设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秩序,搞好实验室成果管理,仪器设备管理和财务管理。
  四、福利待遇

   享受四川大学相应岗位待遇,按照国家及四川大学有关规定提供工资、保险、福利待遇及相应岗位津贴。
  五、聘期
  聘期为5年,连任不超过两届。
  六、聘任程序
  1、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27日(星期三)。初审通过后,答辩时间另行通知。
  2、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:
  ( 1)个人简历
  ( 2)学历、学位证书,任职证明,海外经历证明(如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复印件、任职单位出具的海外工作结束证明等);
  (3)近五年主要研究成果简介和代表性论文;

  (4)三封国内外知名专家推荐信,(海外应聘者,须有两封及以上海外同行专家推荐信);
  (5)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、获奖的证明复印件;
  (6)5篇代表性论文的全文,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
作论文首页复印件;
(7)推荐表中列举的SCI、E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;
(8)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、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。
  七、联系方式

   联系人:罗 毅   联系电话:028-85401192
 传真:028-85405541 电子邮件:jhkscu@163.com
 通信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行政楼科研院
  邮 编:61006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