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: 关于组织国家外专局“高校师资外语培训计划”第十期英语培训班的通知

点击数:8562012-09-14 14:31:21 来源: 四川大学 皮革化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
相关表格请到校人事处网站下载。通知内容如下:

 

校内各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外语水平,建设一支国际化的高水平师资队伍。我校将举办“高校师资外语培训计划”第十期英语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目的

通过强化培训,全面提升学员的国际学术交流和双语授课能力,使之具备使用英语撰写学术论文、出席外事活动、参加国际会议、学术交流、出国访问进修等方面的能力。
 

二、培训内容

  1. 听、说训练,提高口语水平和交往能力(以外教授课为主);
  2. 学术文献阅读和学术论文写作训练(中外教师相结合);
  3. 外语授课方法技巧训练(以有经验的中方教师为主);
  4. 原版教材分析、解读(中外教师相结合)等。

三、培训对象
我校年龄在45岁及其以下的我校在岗教师,优先考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(不含项目制助理)。由所在单位推荐、学校审核后参加培训。计划名额数为30人。
四、教学安排
本班教学方案是按学员已具有中级英语程度而制定的。培训分为两个学期。教学计划如下:

培训阶段 内容 时间 学时
第一阶段 以拓宽加深英语知识、提升双语教学能力为主。 2012年10月10日~2013年1月上旬每周一、三、四晚加周六上、下午上课。
周一、三、四晚7:00—9:40,
周六全天,
上午9:00—11:40,
下午2:00—4:40
300学时


第二阶段 以应试为主。结业时,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“出国留学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”。 2013年2月下旬~6月下旬,每周一、三、四晚加周六上、下午上课。
周一、三、四晚7:00—9:40,
周六全天,
上午9:00—11:40,
下午2:00—4:40
300学时
五、培训管理
1、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参加学习。学习期间无故旷课12学时以上者,取消培训资格,不予报销培训费;病假、事假需出具有效证明。
2、各学院要合理安排参加培训教师的工作,使其有充足的时间学习。在培训期间,参培教师工资、岗位津贴及其它待遇不变。
3、参加培训的教师培训结束后,参加当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“出国留学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”,成绩合格者凭合格证书到学校人事处全额报销培训、教材及考试费用,且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免试英语;成绩不合格者,学校不予报销参加此次培训产生的费用。
4、开班后无故退学,恕不办理退费手续。
六、报名事宜
1、培训费用:培训费4488元/人;教材费720元/人;考试费200元/人。培训费、考试费由参培人员在报名时垫付,培训结束后,按学校规定报销。
2、报名时须带上一寸正面照片四张及填写好的《四川大学“高校师资外语培训计划”报名推荐表》(见附件1,也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);
3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12年9月13日-25日
地点: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(研究生院旁)1楼招生办
联系电话:85401111 85405432 85407415
联系人:屈老师

人事处
2012年9月12日